法律分析:
不管是约定还是法定的对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况,如起诉至法院或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一般是要求提供律师费发票证明律师费实际发生的。但是最高法院案例的最新裁判观点已不要求诉讼原告或仲裁申请人提供律师费发票,提供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证明约定律师费的数额即可。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