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
1、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和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4、颁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