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18年9月1日以后,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6年内免检的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
无需往返车辆管理所,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