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不见了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可以不考虑配偶“不见了”的时间。且若配偶失踪满二年的,当事人想要法院直接判决双方离婚,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确定配偶为失踪人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多久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后,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双方调解和好的案件,在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撤诉裁定之后6个月,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离婚案件当中,如果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在没有法定离婚情形的情况下,一般法院在第一次起诉时会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如果对离婚判决不服的,可以选择上诉或者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后,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