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收到律师事务所的短信与上不上法庭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收到法院的传票时,才会涉及到开庭、上法院,律师有可能在当事人委托之后,与对方初步调解,律师有可能联系对方或者打电话或发短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