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进行校园欺凌是否可以坐牢
1、校园欺凌是可以判刑的,但必须构成故意伤害罪等犯罪行为,且行为人需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能判刑。不构成犯罪的,但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校园暴力欺凌是否可以立案
发生言语校园欺凌是可以立案的。在年龄上划分负刑事责任的阶段,既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一旦达到相应年龄、具备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照顾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点。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遭遇校园欺凌不要怕,自己要机灵点不让自己受伤害,然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制止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要学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怕惹事而不告诉任何人,这样的话只会让自己一直被欺负,一直生活在恐惧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