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生不负责任可以不付医疗费吗?
发生医疗纠纷时不可以拒付医疗费。
患方经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治疗,医患双方之间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院方应对患方履行治疗义务,同时享有要求患方支付医疗费的权利;患方享有接受治疗的权利,同时有给付医疗费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医疗合同、医疗过错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医疗合同纠纷是指医方与患方对医疗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权利义务的争议。医疗侵权纠纷按照医务人员有无诊疗过失分为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
三、医疗事故纠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规定期限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规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三)排期开庭
提前规定期限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规定期限进行公告。
(四)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五)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