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假扣工资的问题,不同的公司和行业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国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病假扣工资的比例,而是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政策进行制定。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企业采用“带薪病假”的方式,即员工因病请假,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其正常工资;有些企业则规定“无薪病假”,即员工因病请假期间不支付工资;还有些企业可能会采用“病假扣工资”的方式,即员工病假期间,部分或全部扣除其工资。
如果企业规定了病假扣工资的比例,那么员工病假期间每天应扣除多少工资就与该比例有关。例如,如果企业规定病假期间员工工资扣除30%,那么员工病假期间每天应扣除其工资的30%。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规定的病假扣工资比例,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诉。
劳动法病假期限是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