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一般是不能折抵刑期的,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能折抵刑期。我国现行刑事法律规定了,一般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但对于指定居住居所监视居住的,依法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