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工伤决定书、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伤病情材料原件等材料。做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
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