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为人犯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_x000D_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_x000D_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_x000D_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_x000D_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_x000D_
(四)伪造信用卡的。_x000D_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