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当事人上诉后,对什么时候开庭审理案件没有规章,法院开庭进行二审前,应当通知当事人出庭时间和地点,而审理期限以下两种规章:
(1)、对判决提起上诉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对裁定提起上诉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相关法律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二、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有哪些
1、立案: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裁定的时间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移交送来的材料急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