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卫中强是一位中国共产党员,现任山东省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曾任烟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济南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他在政法系统从事工作多年,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秩序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按照中国官方的官职级别制度,副厅级干部相当于副省级非正职干部。也就是说,卫中强作为山东省政法委员会的副书记,职位属于副厅级,级别相当于副省级非正职干部。这一级别通常是高级领导干部,具有重要的行政管理和决策职责,对一个单位的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本法规定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