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
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
2、买方交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二手房交税费;
6、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7、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