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成立于1990年,隶属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是济南市乃至山东省的重要基层法院之一。法院审理案件范围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拥有多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和翻译人员,并致力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司法公开。法院现有多个庭审部门,包括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等。作为一家现代化法院,济南市天桥区法院不断引进新技术和新方法,积极探索智慧司法的新模式。例如,法院已经实现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等服务方式,方便当事人快速办理案件。同时,法院还开展了多次司法公开活动,增强了社会的参与感和法治信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诉讼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财产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管辖范围主要包括其辖区内的天桥区。当然,在特定情况下也会法律规定将其他区的案件交由该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