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劳动者都是合同制员工,没有合同工和正式工之分。现实中,合同工是相对于具有正式编制的正式工来说的,双方在实践工作中差异明显,主要体现在工作待遇、退休后保障以及在工作中的权限中,大致差异在于:1.工资待遇,合同工的工资待遇是由单位内部经费拨款的,正式工工资则由国家经费拨款,相对有保障。另外,正式工的退休待遇也会比合同工优越;2.在工作单位权限中,一般正式工权力相对较大;3.合同工是通过应聘进入单位工作,而正式工则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和公务员考试入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