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别人用你的驾驶证扣分,需要驾照本人过去。必须驾照本人签字的,必须驾照的本人到场,还要出示身份证。流程:用谁的驾照扣分,就是谁到现场,并拿着它自己的驾照、身份证、行车证。也就是说用别的人证扣分是没有问题的,实习期驾驶证扣满12分,需要重新报考科目一,通过以后才能再次拿到驾驶证。但是,一个驾驶证如果给三辆以上的机动车处理违章,就将列入黑名单,查证属实确为卖分的,将轻的罚款,重的注销驾驶证。如果单纯给他人处理违章,也将给予一定的处罚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