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社保法》,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虽然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续领取一定时期,但是退休人员的工资是不能再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的。因此,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也不能再领取其工资。不过,在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获得一定的丧葬补助和死亡补助。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子女或配偶可以申请获得最多6个月的丧葬补助和最多3个月的死亡补助。这些补助可以帮助退休人员的家属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补助和死亡补助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具体参照当地的规定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