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是不会查宾馆记录的,但如果起诉离婚一方基于离婚案件的需要,通过合法程序收集到另一方的宾馆记录。比如离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开宾馆记录,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开房记录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当事人无权要求酒店提供开放记录,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收集证据,法院同不同意由法院自行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宾馆开房记录可以作为夫妻一方婚外情的间接证据,但提供证据的一方必须要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必须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认定其和第三者发生了婚外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