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脾切除属七级伤残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2、赔偿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而有些地方条例规定不一样,如:《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8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4个月。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8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8级8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8级3.5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11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根据伤残等级的标准,脾摘除属于伤残标准当中的七级伤残。如果脾全部切除则属于八级伤残。对于七级伤残的赔偿一般都以实际的工资收入水平为参考,进行医药费用的赔偿。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医药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