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普票红字发票是企业在开具普通发票后,由于发生退货、折扣、返利等情况而需要开具的负数金额发票。开具普票红字发票是企业合法权利,但也应该注意相关规定以免违法。企业在开具普票红字发票时,应先到税务局进行登记备案,并核对所需填报的内容。在开具普票红字发票前,应先向销售方申请更正相应的普通发票,获得销售方同意后,再开具普票红字发票。企业在开具普票红字发票时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备,严格遵守使用期限和范围,避免超过使用期限或超出报备范围的情况。同时,在使用普票红字发票时,应与普通发票相互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第29条 红字发票应当先向销售方申请更正相应的普通发票,获得销售方同意后才能开具,同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备、备案红字发票使用情况。红字发票的使用期限为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但依照规定需要退换货物的,自退换货之日起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