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办理
办理机构各区、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道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道里区工程街126号84557546
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道外区江畔路118号88962081
南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岗区海城街144号86211594
香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香坊区动源街50号83353080
平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平房区渤海三路5号86546467
松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松北区松北一路8号88107371
呼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呼兰区南二道街东北亚商厦四楼56809797
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阿城区新华路84号53769356
五常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五常市哈五路53525066
双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双城镇迎宾路276号53187950
尚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尚志市西大直街250号53320841
巴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巴彦县巴彦镇黎明街57517983
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宾州镇中心社区解放路57983606-8202
依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依兰镇园丁小区西侧门市房(县经贸委对过)57238126
延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延寿镇北吉盛路96号53021181
木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木兰镇仿古街57080924
通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通河县世纪大厦二楼57422351
方正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方正镇城北新区57121653
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本辖区的常住居民,即户籍在本辖区内);
2、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5、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6、双方自愿离婚;
7、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所需材料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身份证过期、损毁、遗失的,请先到公安部门补领新的身份证或是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程序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办结时限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依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表格下载说明请到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hrbmzj.gov.cn/list/412/no1.html)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