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多久可以再婚,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说,配偶去世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如果当事人想结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配偶去世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如果当事人想结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等证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一、小三可以告男人什么罪
小三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条文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本身就是不为公众认可的,是舆论谴责的对象,婚外情道德上会被谴责但法没有制裁措施,对于维护婚姻稳定上来说,小三和那个男人都是错误方,男女之间私人间的感情纠纷法律无从着手,法院不会维护小三的利益更不会受理案件,想获得任何利益,那势必会助长小三的出现。所以从法律上是行不通的,但从影响上足可以摧毁一个家庭。男方可能涉嫌重婚罪。该罪名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重婚罪必须要有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法律规定离婚证丢了如何复婚
离婚证丢失后复婚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一、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二、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因此,当事人在办理复婚登记时不需要出示离婚证,但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其次,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出示离婚证,离婚证已经丢失或损坏,当事人可以补办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