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着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1)着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必须按规定支付着作权报酬。2、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着作权法》的规定是:(1)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2)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二条 作品刊登后,除着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