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章: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置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置。关于本条中的"依法",具体所指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9条的规章,《劳动法》第57条中的“依法”,主要指《矿山安全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置规章》、《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章》,以及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置规章的有关问题的解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章有关条文的解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职业病报告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