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广州市法规规定,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2%向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而职工则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的7%缴存。对于缴存基数来说,广州市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最低缴存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即2814元/月,最高缴存基数为5倍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4072元/月。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新聘用的员工,单位应当在其入职后一个月内及时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并在次月工资发放前将第一笔公积金缴存至该员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中,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若个人在购房或其他特殊情形下需要提取公积金,也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缴存基数,分别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