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人死了,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吗
1、要还的,由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
2、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在此限。因此,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债权人死亡后,债务人不还钱的后果
1、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不少欠款人因为债权人死亡便觉得松了一口气,觉得债的主人死掉了,钱也没有还的必要了,于是便消极还款,甚至逾期后仍迟迟不还。
2、这种“人死债灭”只是个人想法,法律并不会承认,因此逾期不还钱后,仍存在失信、征信进入黑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以及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