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是: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_x000D_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_x000D_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_x000D_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_x000D_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_x000D_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_x000D_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_x000D_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_x000D_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