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居证据的提供:_x000D_
1、邻居、工作单位同事等证明双方确已分居已满两年的证人证言;_x000D_
2、夫妻中的一方居住在外的房屋租赁合同;_x000D_
3、夫妻双方的微信、QQ邮件以及聊天记录等;_x000D_
4、在外居住方的新住址的收件和快递地址。_x000D_
当事人通过提供上述证据都可以证明夫妻双方有分居事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_x000D_
证据包括:_x000D_
(一)当事人的陈述;_x000D_
(二)书证;_x000D_
(三)物证;_x000D_
(四)视听资料;_x000D_
(五)电子数据;_x000D_
(六)证人证言;_x000D_
(七)鉴定意见;_x000D_
(八)勘验笔录。_x000D_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_x000D_
第六十七条_x000D_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_x000D_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_x000D_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