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性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脑、脊髓损伤
1、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