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案件审查
2、收案
3、指派诉讼律师介入
4、诉讼方案拟定
5、起诉材料的收集、指导、准备
6、立案
7、开庭前案件跟进、沟通、接收材料、庭前调解、诉讼保全等
8、开庭前准备:争议焦点归纳、证据质证准备、法律规定整理及引用
9、参加开庭
10、庭后整理开庭情况,向当事人汇报开庭情况,向法院提交代理词
11、跟进、催促、接收法院民事判决
12、跟进案件是否提起上诉
13、接收上诉状、根据上诉状拟定答辩状,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14、跟进二审立案情况
15、参与二审开庭
16、庭后整理开庭情况,向当事人汇报开庭情况,向二审法院提交代理词
17、跟进、催促、接收二审法院民事判决
18、根据生效判决,准备强制执行材料
19、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法官沟通执行进展、跟进强制执行情况
21、执行终结,案件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