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身份证有效期满可以在广州市办理换领业务。不过,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
2017年3月10日起,全国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广州市居住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不过,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
异地换证所需材料:
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登记回执或居住证;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4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