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契税(个人购买住宅):
家庭首套房:90㎡及以下1%,90㎡及以上1.5%
家庭二套房:90㎡及以下1%,90㎡及以上2%
家庭三套房及以上:3%
(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增值税及附加(个人出售住宅):
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2年的免征,未满2年全额的5%(按全额/1.05乘5%计算)另外按增值税额的6%征收附加。
个人所得税:
按计税价格的1%或者差额的20%收取;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