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约定财产制外。结婚后,女方的工作薪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的工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除非有特别的约定。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拿不出证据怎么办
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一方所有的,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男女双方平均分配。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女方婚前财产离婚后男方是否能分
女方婚前财产离婚后男方一般是不能分的。除非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离婚时达成了协议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导致变为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离婚时双方对于女方的婚前财产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该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
女方嫁妆属不属于婚前财产,分以下情况:
1、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4、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一方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全款购房或贷款购房的,不管房屋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买房,在结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是婚后房屋增值的部份及共同还贷的部份,除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部份,不管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都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一方能证实,还贷的资金是来自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份就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