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共行政机关,属于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督,打击市场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具体工作涵盖如下几个方面:1. 对市场主体进行注册、认定、备案、审批等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2. 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 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市场活力的不断增强;4. 处理消费者投诉与维权事宜,协助消费者解决和处理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问题;5. 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公开监管结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评价。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场经济的有力支撑和保障,也演绎着公正、透明、高效的行政执法与服务的新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 经营者未获得他人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享有的知名商品、服务名称,或者使用与他人注册的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公众对其商品、服务认为是他人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该法律条文采取行动,查处未经授权或擅自使用他人权益的企业,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