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