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一个地方的房地产多少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2、甲、乙双方议定得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币多少元,乙方同时将该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该套住房的现有证件及相关手续转给乙方,房屋转给乙方时,其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3、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提供过户过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造成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甲方应无条件将购房款如数退还给乙方,有甲方将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应该依据收回时的市场差价补偿乙方。
4、写上双方姓名、按上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