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请求追加抚养费是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的,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请求追加抚养费。抚养费变更的条件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一、增加抚养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的数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增加抚养费必须满足哪些情形
增加抚养费要满足的条件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但是所增加的抚养费数额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随时要求增加吗
抚养费不可以随时要求增加,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