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的注册主体区别:前者是商业团体、协会等具有团体性、集体性特点的组织;后者是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2、商标的使用主体区别:前者是所属成员均可;后者是除注册人以外的其他组织;
3、商标注册的目的区别:前者是为了统一集体成员企业的产品特征、便于进行统一的广告宣传,便于建立集团整体的信誉、尽快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后者是为了向社会公众证明某一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特定品质;
4、商标是否可以转让的区别:前者是禁止集体商标的转让;后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即可。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哪里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什么?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
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
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
3、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可否转让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能转让商标权。
商标法商标转让规定是什么?
商标转让的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集体合同与普通合同有何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与普通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按照合法程序推举的代表。普通合同的当事人是企业和劳动者个人。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力和义务为内容。普通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3.功能不同: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为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并作为单个劳动合同的基础和指导原则。普通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