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还要不要需网络
目前我国关于无犯罪记录开具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无犯罪记录一般是到公安机关申请出具的,而不能从网络申请。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试行)》
第三条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的外,其他人员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
第四条我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证明被证明对象在广东省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书。
第五条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用于诉讼、仲裁用途。
第七条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指定本地区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具体部门,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第八条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各地原户籍人员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一、去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证明需要什么
(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1.本人申请书;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4.本人居民身份证;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人申请书;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5.本人居民身份证;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