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起诉欠钱需要多少钱
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
2、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按照1.5%;
3、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按照1%;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按照0.9%;
4、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按照0.8%;
5、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0.7%;
6、超过1000万至2000万部分按照0.6%;
7、超过200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是什么
1、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4、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
5、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涉及到民事起诉方面的问题的话,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当然了,诉讼费用需要严格的按照财产的标的额大小来进行确定,我国法律当中明确规定有一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