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中明确有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进行财产分割。没有明确说明的,赠与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明确说明为个人财产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得具体分析赠与合同中是否明确说明。
一、父母赠与的房子离婚时怎样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赠予夫妻一方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赠予合同中明确说明赠予夫妻一方,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只有夫妻共同财产能进行分割,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因此父母赠予的财产在离婚时是否能分割要看情况而定。
二、保险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理解如下: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财产人明确表示赠与。比如说婚前一方独自出资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各种费用因为其个人受到伤害的赔偿,因此配偶的另一方不能要求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其对此财产进行了动用,需返还或赔偿损失。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般来说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若没有明确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遗嘱或者合同中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应当认为是对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从而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不享受其所得利益。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书籍等生活日常用品,涉及金额不大的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物品,但是金额巨大额如金银首饰不应包括在其内。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的财产如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疗生活补助费等,以及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均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的房子不写老婆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视具体情况而定。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共同所有的,那么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种情况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内,因为遭受身体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只属于残疾人个人,是残疾人个人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只能是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才是夫妻个人财产。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赠与的情况,没有明确说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项是兜底条款,应对一些新的财产类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