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火、电时一定要之一安全,避免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应该及时的进行人员的疏散、抢救,消防部门也会进行灭火,灭火之后事会封闭火灾现场进行火灾原因的调查的,那么,如何进行火灾原因鉴定?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如何进行火灾原因鉴定
根据我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主体的特殊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作出,公安消防机构是公安机关内部机构,因《消防法》授权而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同时,公安消防部队又是我国一支实行现役体制的部队,是我国武装警察组成部分。于是,我国的消防工作就形成了“军人执法”这一非常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是科学性。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因为火灾的毁灭性和火灾扑救对现场的破坏性,查明火灾原因成为一世界性的难题,需要通过科技含量相当高的技术手段实现,由此使建立在火灾原因调查基础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也具有鲜明的科学性。
三是事实上的准司法性。要正确认定责任,除要求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人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外(能够正确分析火灾三要素与火灾之间的事实因果关系以及全面掌握消防行政管理法规),还要求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人在熟练掌握归责原则的基础上,能够正确分析责任人引发火灾的行为(包括导致火灾蔓延、扩散的行为)与火灾损害后果之间法律上因果关系。而法律归责知识的掌握和对逻辑分析能力的要求,是法律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火灾理赔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十分重要。同时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应该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如果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并积极协助,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4、如将家庭财产同时向几家保险公司投保,出险后要同时向几家保险公司报案,各保险公司将根据各自的保险金额所占比例计算赔偿,各家赔偿公司赔款合计不会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
5、家庭财产中,如果房屋及室内装璜未足额投保,保险公司要按比例赔偿,室内财产分项承保,按实际损失赔付,但以不超过分项保险金额为限;
6、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进行火灾原因鉴定的相关内容,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时,一般会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调查清楚火灾原因、统计好火灾现场的损失之后会出具书面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