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流程根据是否有业主大会有所不同,这里以有业主大会为例: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6.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4.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一、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二、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如下: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以及决议;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3、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7、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监督该资金的筹集、使用;8、对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