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澳门人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律师回答

法律分析:
内地居民与澳门人离婚不属于涉外离婚案件,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不是涉外离婚案件,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即可。如果内地一方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澳门居民在内地有经常居住地,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与澳门人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律师分析: 内地居民与澳门人离婚不属于涉外离婚案件,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不是涉外离婚案件,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即可。如果内地一方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澳门居民在内地有经常...查看全文

与澳门人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内地居民与澳门人离婚不属于涉外离婚案件,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不是涉外离婚案件,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即可。如果内地一方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澳门居民在内地有经常居住地,可以...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

法律分析: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的相关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则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管辖权的管辖原则

中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对于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1、一般管辖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原则。(1)对...查看全文

涉外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在中国法院进行涉外离婚诉讼,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原则上与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也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以对于被告在国内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查看全文

涉外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在中国法院进行涉外离婚诉讼,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原则上与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也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以对于被告在国内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查看全文

涉外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律师分析: 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在中国法院进行涉外离婚诉讼,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原则上与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也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以对于被告在国内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查看全文

涉外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原则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在中国法院进行涉外离婚诉讼,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原则上与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也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以对于被告在国内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应该到被告...查看全文

离婚案件中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涉外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管辖原则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涉外婚姻可协议离婚,需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规则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华侨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居住地法院管辖;华侨在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离婚诉讼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居住地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

法律解析: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外国人和中国公民都在国内的,一方要起诉离婚,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一方在国外,国内一方要起诉离婚的,那需要向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法...查看全文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

法律解析: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查看全文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

律师分析: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查看全文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

法律分析: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查看全文

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律师分析: 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即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以上被告包括自然人、...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管辖权

法律分析:涉外离婚管辖权规定:_x000D_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划分?

涉外离婚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是以“原告就被告”为基础。根据特殊规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取决于原告和被告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结婚登记地和国籍等因素。对于华侨在国内或国外结婚后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管辖。涉及港澳台的离婚...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