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高速绿化带新规定为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高速公路坡顶排水沟或坡脚护坡道向外30米+不小于1米(具体由当地政府确定)的高速公路用地范围(简称建筑红线控制区)以内的路产路权及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由辖区交通局(委)路政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_x000D_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_x000D_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