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不需要名称字号的此步可省略);
2、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
3、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