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穿拖鞋开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被交警抓到要扣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驾车时不得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拖鞋虽轻便,但因为与人的脚没有完全接合,如遇紧急情况需紧急停车时,穿拖鞋、高跟鞋踩刹车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以及踩不到刹车踏板等情况,甚至出现鞋子卡在油门或者踏板上的情况,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事故。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