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见习基地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明细账(单);2、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材料;3、就业见习补贴申报书;4、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5、就业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6、就业见习协议书。
法律依据:
《佛山市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就业专项资金安排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就业状况和工作目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落实就业专项资金安排。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就业资金的投入。本意见执行中的各项资金安排,除指明由市级财政安排外,其他各项资金原则上按现行财政体制属地原则,由各区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