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分子骗钱后,有转账记录的,钱能不能追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追缴后会退还给被骗者,具体如下:
(1)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财,需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并对有关财产的流向进行控制。公安机关也需要及时通过冻结财产、查封扣押的方式来追缴财产,但如果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则是无法追回的;
(2)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3)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2、赃款的处理方式:
(1)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2)若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3)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